根据米乐(中国)集团《学生管理规定》(2017年印发)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五)之规定,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正常参加米乐集团正常教学活动的视为自动退学,现将退学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9日。如对上述人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米乐(中国)集团学籍管理科联系。
电话:0728-6239001
米乐(中国)集团中职部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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