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米乐(中国)集团《学生管理规定》(2017年印发)第三章第五节之规定: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米乐集团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
现将退学审批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26日。如对上述人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米乐(中国)集团学籍管理科联系。
电话:0728-6239001
米乐(中国)集团中职部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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